穆修

穆修(979~1032),字伯长,郓州汶阳(今属山东汶上)人。后居蔡州(今河南汝阳)。他在柳开之后继续倡导韩、柳古文,曾亲自校正、刻印韩愈和柳宗元文集。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中,赐进士出身。初任泰州司理参军,以负才寡合,被诬贬池州。后为颍州、蔡州文学参军,徒居蔡州。性刚介,好议论时弊,诋斥权贵。不满五代以来及西昆体的靡丽文风,继柳开之后,力主恢复韩愈、柳宗元散文传统,至镂刻刊印韩柳集,亲自鬻书于开封相国寺。对尹洙、苏舜钦、欧阳修均有较大影响。仁宗明道元年(1032)卒。著有《穆参军集》。

生平

  穆修自幼苦读,10余岁即落笔成章,出口成诵。20余岁博览群书,对文体文风便有了见解。他不满当时流行的“西昆体”靡丽文风,力主恢复韩愈、柳宗元散文传统。一时间,其作品不胫而走,有些竟被传入宫廷。一天宋真宗读了他的文章,责问阁臣:“这等奇才,怎么不推荐给我?”宰相丁谓忙说:“此人出身微贱,行为不端,不可大用。”原来,穆修与丁谓有布衣之交,后丁谓居官,一味拍马逢迎,不思民忧,为穆修所唾弃。一次两人相逢于汉水,穆修非但未表示亲近,反而揖而远之。丁谓就此记恨,所以进谗言。

  大中祥符年间,真宗东封泰山,诏举齐鲁人才。穆修得选。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考中进士,被委以泰州司理参军。按惯例,新官上任先要拜会通判。可穆修自负才气过人,不肯违心随俗。对一班庸俗之辈,更是不理不睬。很快得罪了包括通判在内的一批人。后来通判捏造了几条罪名,将他贬往池州,年余方得自由。

  他过着贫寒的生活,志趣操守,一如既往。亳州知府张知白,一向欣赏其文才,请他为新落成的佛庙作《记》。一豪富为将自己名字书于《记》中,以白银50两相贿。穆修一言不发,掷银院中,即打点行装返家。豪富次日携更多银子登门。穆修怒喝道:“我宁愿吃不上饭去乞讨,也不会拿你这不干净的银子,来玷污我的文名的!”

  数年后,他被补为颍州文学参军。清贫一如旧日。母亲去逝,他背负以葬,日诵《孝经》、《丧记》,不用浮屠为佛事。自此,他再无牵挂,对自己的追求更加执著。他动手镂刻濒于失传的唐本韩、柳文集数百帙,千里迢迢肩挑于都会开封。一次,他在相国寺卖书,遭到几个儒士模样人的刁难。穆修怒目而视,说:“你们有谁能读其中一篇不错一句,我就把全卷赠送给他!”结果几个“儒士”当众出丑。穆修鬻书相国寺的消息,很快在社会上传开。尹洙、苏舜钦兄弟等径向投师。穆修视为知己,谆谆教授,终使他毕生提倡的古文运动得以后继有人,发扬光大。

  穆修的文章存者不多,但颇有深度。如《亳州魏武帝帐庙记》称赞曹操“伐谋制胜,料敌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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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事典故

穆修拒金

  宋仁宗天圣初,张知白知毫州(今安徽省毫县),当地一豪士出资造佛庙,张知白使人请穆修撰写记文,记文写成后,不书写那位豪士之名,豪士便以重金贿赂穆修,求载名于记,穆修投金庭下,遂促装去郡。豪士谢之,穆修终不受,且曰:“吾宁糊口为旅人,终不以匪人污吾文也”

忤物穷终

  穆修性褊少合,初任海州参军,以气淩通判,遂为捃摭,削籍系他州。后遇赦释放,赋命穷薄,稍得钱帛,即遇盗或卧病,费竭然后已,故衣食不能给。晚年得柳宗元集,募工镂板,印数百部,携入京相国寺,设肆鬻之。有儒生数辈,至其肆,未许值,先展揭披阅,修就手夺取,瞋目谓曰:“汝辈能读一篇,不失句读,当以一部赠汝。”其忤物如此,自是经年不售一部。(《东轩笔录》、《曲洧旧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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