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断头注槊上,植市门外。
太尉始为泾州刺史时,汾阳王以副元帅居蒲。王子晞为尚书,领行营节度使,寓军邠州,纵士卒无赖。邠人偷嗜暴恶者,卒以货窜名军伍中,则肆志,吏不得问。日群行丐取于市,不嗛,辄奋击折人手足,椎釜鬲瓮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杀孕妇人。邠宁节度使白孝德以王故,戚不敢言。
太尉自州以状白府,愿计事。至则曰:“天子以生人付公理,公见人被暴害,因恬然。且大乱,若何?”孝德曰:“愿奉教。”太尉曰:“某为泾州,甚适,少事;今不忍人无寇暴死,以乱天子边事。公诚以都虞候命某者,能为公已乱,使公之人不得害。”孝德曰:“幸甚!”如太尉请。
既署一月,晞军士十七人入市取酒,又以刃刺酒翁,坏酿器,酒流沟中。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断头注槊上,植市门外。晞一营大噪,尽甲。孝德震恐,召太尉曰:“将奈何?”太尉曰:“无伤也!请辞于军。”孝德使数十人从太尉,太尉尽辞去。解佩刀,选老躄者一人持马,至晞门下。甲者出,太尉笑且入曰:“杀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吾头来矣!”甲者愕。因谕曰:“尚书固负若属耶?副元帅固负若属耶?奈何欲以乱败郭氏?为白尚书,出听我言。”晞出见太尉。太尉曰:“副元帅勋塞天地,当务始终。今尚书恣卒为暴,暴且乱,乱天子边,欲谁归罪?罪且及副元帅。今邠人恶子弟以货窜名军籍中,杀害人,如是不止,几日不大乱?大乱由尚书出,人皆曰尚书倚副元帅,不戢士。然则郭氏功名,其与存者几何?”
言未毕,晞再拜曰:“公幸教晞以道,恩甚大,愿奉军以从。”顾叱左右曰:“皆解甲散还火伍中,敢哗者死!”太尉曰:“吾未晡食,请假设草具。”既食,曰:“吾疾作,愿留宿门下。”命持马者去,旦日来。遂卧军中。晞不解衣,戒候卒击柝卫太尉。旦,俱至孝德所,谢不能,请改过。邠州由是无祸。
先是,太尉在泾州为营田官。泾大将焦令谌取人田,自占数十顷,给与农,曰:“且熟,归我半。”是岁大旱,野无草,农以告谌。谌曰:“我知入数而已,不知旱也。”督责益急,农且饥死,无以偿,即告太尉。太尉判状辞甚巽,使人求谕谌。谌盛怒,召农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铺背上,以大杖击二十,垂死,舆来庭中。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疮,手注善药,旦夕自哺农者,然后食。取骑马卖,市谷代偿,使勿知。
淮西寓军帅尹少荣,刚直士也。入见谌,大骂曰:“汝诚人耶?泾州野如赭,人且饥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击无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马,贱卖市谷入汝,汝又取不耻。凡为人傲天灾、犯大人、击无罪者,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无马,汝将何以视天地,尚不愧奴隶耶!”谌虽暴抗,然闻言则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终不可以见段公!”一夕,自恨死。
及太尉自泾州以司农征,戒其族:“过岐,朱泚幸致货币,慎勿纳。”及过,泚固致大绫三百匹。太尉婿韦晤坚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谢曰:“处贱无以拒也。”太尉曰:“然终不以在吾第。”以如司农治事堂,栖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终,吏以告泚,泚取视,其故封识具存。
太尉逸事如右。元和九年月日,永州司马员外置同正员柳宗元谨上史馆。
今之称太尉大节者出入,以为武人一时奋不虑死,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宗元尝出入岐周邠斄间,过真定,北上马岭,历亭障堡戍,窃好问老校退卒,能言其事。太尉为人姁姁,常低首拱手行步,言气卑弱,未尝以色待物;人视之,儒者也。遇不可,必达其志,决非偶然者。会州刺史崔公来,言信行直,备得太尉遗事,覆校无疑,或恐尚逸坠,未集太史氏,敢以状私于执事。谨状。
词典释义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2).陈兵布阵。 唐 李白 《出自蓟北门行》:“列卒赤山下,开营紫塞傍。” ——《漢語大詞典》
取 [ qǔ ]
动- 拿。如:「取款」、「各取所需」、「探囊取物」。唐·常建〈宿五度溪仙人得道处〉诗:「前溪遇新月,聊取玉琴弹。」
- 得到。如:「取乐」、「取暖」、「取信于人」。
- 接受、收受。如:「分文不取」。《孟子·离娄下》:「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
- 捕捉。《诗经·豳风·七月》:「取彼狐貍,为公子裘。」
- 选择。如:「取士」、「取景」、「取道」、「取名」。《三国演义·第六三回》:「统令魏延为先锋,取南小路而进。」
- 求、寻求。如:「自取灭亡」。《文选·张衡·西京赋》:「列爵十四,竞媚取荣。」
- 迎娶。《诗经·豳风·伐柯》:「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史记·卷三三·鲁周公世家》:「庄公取齐女为夫人曰哀姜。」通「娶」。
- 置于动词后,表示动作的进行。唐·杜秋娘〈金缕衣〉诗:「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 姓。如宋代有取希作。
十 [ shí ]
名- 数目字,为九加一的总和。大写为「拾」,阿拉伯数字作「10」。
- 二一四部首之一。
- 满足、完满。如:「十足」、「十全十美」。
皆 [ jiē ]
副- 全、都,統括之詞。如:「草木皆兵」、「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眾人皆醉,我獨醒。」《孟子·告子下》:「人皆可以為堯舜。」唐·白居易〈長恨歌〉:「上窮碧落下黃泉,兩處茫茫皆不見。」
- 並、同。《儀禮·聘禮》:「大夫奉束帛入,三揖皆行,至于階。」通「偕」。
(2).泛指把头砍断。 明 李时珍 《本草纲目·草六·钩吻》:“白鸭或白鹅断头沥血入口中或羊血灌之……吐出毒物乃生,稍迟即死也。”
(3).被砍断的头。 明 张溥 《五人墓碑记》:“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阳阳,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
(4).间断;中断。 明 贾仲名 《萧淑兰》第四折:“纳币帛綾段,不断头花担盒盘堪观。” 茅盾 《子夜》十三:“ 玛金 也撇开了那无断头的‘公式’对‘公式’的辩论,就从她刚才写着的那些纸中间翻出一张来,读着那上面记下了的预定节目。”
(5).指纺织中纱线、毛线的中断处。 理由 《中年颂》:“她是一个熟练的挡车工……单凭指尖细腻的触觉,就能判断有没有缺经断纬;在千丝万缕中哪怕有一根断头,也逃不过她敏感的神经末梢。” ——《漢語大詞典》
注 [ zhù ]
動- 灌入、傾瀉。如:「灌注」、「大雨如注」。
- 心神凝聚集中。如:「專注」、「全神貫注」。
- 用文字解釋文義。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頌讚》:「及景純注雅,動植必讚,義兼美惡。」唐·韓愈〈讀鶡冠子〉:「余三讀其詞,而悲之文字脫謬,為之正三十有五字……注十有二字。」通「註」。
- 解釋或說明的文字。通「註」。如北魏酈道元有《水經注》、清代段玉裁有《說文解字注》。
- 賭博時所下的財物。如:「賭注」、「下注」、「孤注一擲」。
槊 [ shuò ]
名- 武器名。一种长矛。如:「横槊赋诗」。《魏书·卷五八·杨播传》:「不畏利槊坚城,唯畏杨公铁星。」
上 [ shàng ]
名- 物體的表面、高處或邊側。如:「門上」、「山上」、「樓上」。《論語·子罕》:「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
- 皇帝。《史記·卷八·高祖本紀》:「上問左右,左右爭欲擊之。」
- 尊長或在上位的人。《禮記·王制》:「樂事勸功,尊君親上,然後興學。」《孝經·士章》:「忠順不失,以事其上。」
- 首座。《禮記·曲禮上》:「席南鄉北鄉,以西方為上。」
- 表示範圍或某方面。如:「路上」、「世上」、「文學上」、「感情上」、「公堂上」。
- 升、由下而上。《易經·需卦·象曰》:「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唐·王之渙〈登鸛雀樓〉詩:「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
- 去、到。如:「上街」、「上天津」。
- 進呈。如:「上表」、「上書」、「上奏」。
- 添加。如:「這鋪子總不上新貨。」
- 教讀。如:「今日老師上了那課?」
- 安裝。如:「上燈」、「上刺刀」。《鏡花緣·第三七回》:「鏤窗上鎖,不能開放。」
- 旋緊。如:「上錶」、「上發條」。
- 登載。如:「上報」、「上帳」。
- 塗抹。如:「上漆」、「上顏色」。
- 表示動作的發生或結果。如:「考上大學」、「關上大門」。
- 表示動作的開始或繼續。如:「愛上」、「迷上武俠小說」。
- 表動作的方向。如:「爬上去」、「跳上來」。
- 最好的、優等的。如:「上計」、「上策」。
- 地位高。如:「上級」、「上流社會」。
- 在前面的。如:「上篇」、「上卷」。《商君書·開塞》:「上不及虞夏之時,而下不修湯武。」
- 接近、將近。如:「成千上萬」。《儒林外史·第七回》:「王員外共借了上千兩的銀子與荀家。」
- 表時間或次序在前。如:「上一位」、「上個月」。
上 [ shǎng ]
- 參見「上聲 」條。
植 [ zhí ]
名- 门外用来加锁的直木。《尔雅·释宫》:「植谓之传,传谓之突。」
- 花草树木的总称。如:「植物」。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原道》:「傍及万品,动植皆文。」
- 放置、排放。《书经·金縢》:「植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
- 栽种、培育。如:「种植」、「培植」。《文选·张衡·东京赋》:「植华平于春圃,丰朱草于中唐。」
- 树立。《周礼·夏官·田仆》:「令获者植旌及献比禽。」汉·郑玄·注:「植,树也。」
- 倚靠。《论语·微子》:「植其杖而芸。」三国魏·何晏·集解:「孔曰:『植,倚也。』」
市 [ shì ]
名- 进行买卖、交易物品的地方。如:「夜市」、「米市」、「新装上市」。南朝梁·无名氏〈木兰诗〉二首之一:「西市买骏马,东市买鞍鞯。」
- 人口密集,工商业发达的城镇。如:「都市」、「城市」。
- 行政区域的划分单位。如:「台北市」、「台中市」、「新竹县竹北市」。
- 姓。如战国时燕国有市被。
- 买。南朝梁·无名氏〈木兰诗〉二首之一:「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聊斋志异·卷一·王成》:「妪以钗授妇,使姑质钱市米,三日外请复相见。」
- 卖。《宋史·卷三·太祖本纪三》:「乙丑,诏市二价者以枉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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