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

柳宗元唐代〕《封建论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

  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

  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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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兴天子

汉兴(汉兴)
史记贾谊传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天下和洽而固当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悉草具其事仪法色尚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秦之法孝文帝初即位谦让未遑也
又太史公自序国有贤相良将民之师表也维见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贤者记其治不贤者彰其事作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第十  ——《骈字类编》
天子 tiān zǐ
古以君权为神所授,故称帝王为天子。《诗·大雅·江汉》:“明明天子,令闻不已。”《史记·五帝本纪》:“於是 帝尧 老,命 舜 摄行天子之政,以观天命。” 唐 高适 《燕歌行》:“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儒林外史》第三五回:“ 庄徵君 戴了朝巾,穿了公服,跟在班末,嵩呼舞蹈,朝拜了天子。”  ——《漢語大詞典》
之 zhī《國語辭典》

之 [ zhī ]

  1.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2.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3.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1.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2.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3.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4.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1.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1.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2.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3.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1.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2.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3.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4.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1.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政 zhèng《國語辭典》

政 [ zhèng ]

  1. 政策、法令。《周礼·天官·小宰》:「小宰之职,掌建邦之宫刑,以治王宫之政令。」《左传·昭公二十年》:「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
  2. 法则、规则。《荀子·天论》:「顺其类者谓之福,逆其类者谓之祸,夫是之谓天政。」
  3. 国家公务机关的行政业务。如:「内政」、「财政」、「省政」、「县政」。
  1. 治理。《后汉书·卷二八上·桓谭传》:「盖善政者,视俗而施教,察失而立防。」
  2. 文字上的指正,多用为求教的词语。如:「乞政」、「呈政」。
行 háng/xíng《國語辭典》

行 [ xíng ]

  1. 走、走路。如:「直行」、「寸步难行」、「锦衣夜行」。《论语·述而》:「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唐·王维〈终南别业〉诗:「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2. 往。《诗经·秦风·无衣》:「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唐·杜甫〈奉济驿重送严公四 韵〉:「几时杯重把,昨夜月同行。」
  3. 移动、流动。如:「运行」。《易经·乾卦·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唐·杜甫〈梦李白〉诗二首之二:「浮云终日行,游子久不至。」
  4. 流通。如:「流行」、「风行一时」、「通行全国」、「发行报刊」。《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言之无文,行而不远。」
  5. 做、从事。如:「行医」、「行善」。《左传·隐公元年》:「多行不义必自毙。」
  6. 实施。《易经·系辞上》:「推而行之谓之通。」唐·孔颖达·正义:「因推此以可变而施行之,谓之通也。」
  7. 经历。《聊斋志异·卷二·侠女》:「行年二十有五,伉俪犹虚。」
  8. 可以。如:「行不行?」、「行!放手去做吧!」、「做事只要尽心尽力就行了。」
  1. 道路。《诗经·小雅·小弁》:「行有死人,尚或墐之。」
  2. 行书的简称。如:「行草」、「行楷」。
  3. 一种乐府和古诗的体裁。如:〈短歌行〉、〈琵琶行〉、〈饮马长城窟行〉。
  4. 量词。计算酌酒奉客的单位。汉·扬雄《法言·修身》:「宾主百拜,而酒三行。」宋·司马光〈训俭示康〉:「客至未尝不置酒,或三行五行,多不过七行。」
  5. 姓。如汉代有行宏。
  6. 二一四部首之一。
  1. 能干、干练。如:「你真行。」、「他在这方面行得很。」
  1. 不久、将要。如:「行将就木」。唐·元稹〈遣悲怀〉诗三首之二:「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
  1. 且。《史记·卷五五·留侯世家》:「乃使良还,行烧绝栈道。」《文选·曹丕·与吴质书》:「既痛逝者,行自念也。」

行 [ háng ]

  1. 行列。直列为行,横排为列。《左传·成公二年》:「属当戎行,无所逃隐。」唐·杜甫〈赠卫八处士〉诗:「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2. 兄弟姐妹长幼的次序。如:「排行老三。」
  3. 量词。计算成排东西的单位。如:「一行树」、「一目十行」。唐·杜甫〈绝句〉四首之三:「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4. 营业交易的机构。如:「银行」、「洋行」、「分行」、「商行」、「行库」。
  5. 职业。如:「各行各业」、「行行出状元」、「三句话不离本行」。
  6. 表处所,用于人称之后。宋·周邦彦〈风流子·新绿小池塘〉词:「最苦梦魂,今宵不到伊行。」《水浒传·第一四回》:「你这等贼心贼肝,我行须使不得!」
  7. 二一四部首之一。

行 [ xìng ]

  1. 行为举止。如:「品行」、「操行」、「兽行」、「德行」。《论语·公冶长》:「听其言而观其行。」

行 [ hàng ]

  1. 参见「行行」、「树行子」等条。
于 ( 於 ) yú《國語辭典》

于 [ yú ]

  1. 去、往。《文選·曹植·責躬詩》:「煢煢僕夫,于彼冀方。」
  2. 取。《詩經·豳風·七月》:「晝爾于茅,宵爾索綯。」《孟子·萬章下》:「殺越人于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
  1. 在。《儀禮·士昏禮》:「婿立于門外。」同「於 」。
  2. 以、用。《左傳·宣公十二年》:「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以討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
  3. 對、對於。《詩經·邶風·泉水》:「有懷于衛,靡日不思。」
  4. 至、到。《淮南子·原道》:「以恬養性,以漠處神,則入于天門。」
  5. 依照。《書經·盤庚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
  6. 為了。《孟子·萬章上》:「唯茲臣庶,女其于予治。」
  1. 和、與。《書經·康誥》:「告汝德之說,于罰之行。」
  1. 用於句首或句中,無義。如:「鳳凰于飛」。《詩經·周南·葛覃》:「黃鳥于飛。」
  2. 用於句尾,表示疑問的語氣。《呂氏春秋·審應覽·審應》:「然則先王聖于?」同「乎 」。
  1. 姓。如明代有于謙。

于 [ xū ]

  1. 表示感嘆的意思。《詩經·周南·麟之趾》:「于嗟麟兮。」通「吁」。
郡 jùn《國語辭典》

郡 [ jùn ]

  1.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域的名称。周时县大郡小,以县统郡,至秦始皇时,废封建,行郡县,郡大县小,以郡统县,汉以后历代因袭,隋唐时曾罢郡置州,宋时改郡为府。《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
  2. 姓。如明代有郡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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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