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惟文武见全才,要与清朝分淑惹。

刘宰宋代〕《寄呈王浩翁府判

天下江山推第一,多景名楼信端的。
君家正占多景前,第一风光环燕席。
梁邑归来县债了,骅骝得路乾坤小。
锦衣聊复效昼游,户庭郁葱佳气绕。
手栽松菊成三径,更敞轩楹临绿沼。
客来宁厌马喧枥,夜晏不知鸡戒晓。
辟书闻又上公车,连师亲题仲举舆。
只今淮上未安集,二虏南望犹睢盱。
要知两淮须保障,保障一撤长江孤。
边臣之虑不及此,但知椎剥供苞苴。
红女去机农释耒,荆榛满野号鼪鼯。
君官其间逾十载,洞识本末右盈虚。
愿君亟分剌史符,稍回和气还边隅。
尽收徂诈入赤藉,有功必赏罪必诛。
招来耕桑偏龙亩,抚摩一意沦肌肤。
人知亲上死其长,荷戈不惮供前驱。
阚如当道卧于菟,犬羊遯走宁复馀。
更归未用师黄石,且侍不皇香案侧。
不惟文武见全才,要与清朝分淑惹。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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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惟文武全才清朝

不惟 bù wéi
(1).不仅;不但。《书·酒诰》:“罔敢湎于酒,不惟不敢,亦不暇。” 宋 范成大 《照田蚕行》:“不惟桑贱穀芄芄,仍更苧麻无节菜无虫。” 冯德英 《苦菜花》第十二章:“过了一天又一天,到现在不惟没等到,村里关于他们的风言风语倒渐渐听不到了。”
(2).岂非。《三国志·魏志·王昶传》:“掩人者人亦掩之,陵人者人亦陵之。故三 郤 为戮於 晋 , 王叔 负罪於 周 ,不惟矜善自伐好争之咎乎!”
(3).不思虑。《书·酒诰》:“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 孔 传:“不念自息。”《文选·王粲〈赠文叔良〉诗》:“视明听聪,靡事不惟。” 李善 注引《字林》:“惟,思也。”  ——《漢語大詞典》
文武 wén wǔ
(1).文德与武功;文治与武事。《诗·周颂·雝》:“宣哲维人,文武维后。” 郑玄 笺:“又徧使天下之人有才知以文德武功为之君故。”《吕氏春秋·不广》:“文武尽胜,何敌之不服。”《史记·循吏列传论》:“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
(2).特指武事、军事。 宋 范仲淹 《上执政书》:“臣僚之中,素有才识,可赐 孙 吴 之书,使知文武之方。”
(3).文才和武略。《诗·小雅·六月》:“文武吉 甫 ,万邦为宪。” 朱熹 集传:“非文无以附众,非武无以威敌,能文能武,则万邦以之为法矣。”《汉书·朱云传》:“ 平陵 朱云 ,兼资文武。” 唐 韩愈 《举马摠自代状》:“前件官文武兼资,宽猛得所。” 宋 苏轼 《上神宗皇帝书》:“陛下生知之性,天纵文武。”
(4).文臣和武将,文武官员。《南史·宋纪上·武帝》:“謁 汉 长陵 ,大会文武於 未央殿 。” 五代 牛希济 《奉诏赋蜀主降唐》诗:“满城文武欲朝天,不觉邻师犯塞烟。”《水浒传》第九三回:“众文武见杀了四个大臣,都要来捉 李逵 。” 曹禺 《王昭君》第二幕:“他的酒量吓着了一朝文武。”
(5).犹言温猛。指文火和武火。 宋 陶谷 《清异录·药》:“火须文武、紧慢得中。”参见“ 文武火 ”。
(6). 周文王 与 周武王 。《诗·大雅·江汉》:“ 文 武 受命, 召公 维翰。” 郑玄 笺:“昔 文王 、 武王 受命, 召康公 为之楨榦之臣以正天下。”《礼记·中庸》:“ 仲尼 祖述 尧 舜 ,宪章 文 武 。” 宋 苏轼 《石鼓》诗:“勋劳至大不矜伐, 文 武 未远犹忠厚。” 清 方苞 《〈周官析疑〉序》:“即按其文辞,舍《易》《春秋》, 文 、 武 、 周 、 召 以前之诗书,无与之并者矣。” 梁启超 《变法通议·论幼学》:“张而不弛, 文 武 不能也。”  ——《漢語大詞典》
见 ( 見 ) jiàn/xiàn
见 [ jiàn ]
  1. 看到:看~。罕~。~微知著。~义勇为。~异思迁。
  2. 接触,遇到:怕~风。~习。
  3. 看得出,显得出:~效。相形~绌。
  4. (文字等)出现在某处,可参考:~上。~下。
  5. 会晤:会~。接~。
  6. 对事物观察、认识、理解:~解。~地(见解)。~仁~智(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
  7. 助词,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外。~教。~谅(原谅我)。~笑(被讥笑)。
见 [ xiàn ]
  1. 古同“现”,出现,显露。
  2. 古同“现”,现存。
全才 quán cái
(1).指才能全面发展的人。旧多指兼备文才武略而言。 唐 权德舆 《奉和鄜州刘大夫麦秋出师遮虞有怀中朝亲政》诗:“天子爱全才,故人雄外臺。” 清 乔世宁 《何先生传》:“世多言脩士少文,才人行劣,二者盖更相笑也。乃先生则独称全才。”《花城》1981年增刊:“ 辛弃疾 文武全才,一代名士,用武力难使他屈从。”
(2).指具有各方面的才能。 宋 苏轼 《伊尹论》:“以其全才而制天下,是故临大事而不乱。”  ——《漢語大詞典》
要 yào/yāo《國語辭典》

要 [ yào ]

  1. 關鍵、重點。如:「提要」、「綱要」、「摘要」。
  1. 索取、討取。如:「要帳」、「要飯」。
  2. 收為己有。如:「這件衣服我要了。」
  3. 請求、拜託。如:「他要我替他辦一件事。」
  4. 需要。如:「我要一枝筆。」
  1. 重大的、重要的。如:「要港」、「要人」、「要職」。
  2. 切當的。參見「要道 」條。
  1. 概括、總括。用於文言文。如:「要言之,為人應以誠字居心。」《史記·卷一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帝王者各殊禮而異務,要以成功為統紀,豈可緄乎?」
  2. 應該。如:「你要知道,這是不容易的事。」
  3. 即將。如:「我要出門了。」、「天要下雨了。」
  4. 表示提醒或命令人做某事。如:「不論環境如何困厄,我們都要腳踏實地,好好做人。」、「別忘了要告訴他,要仔細檢查,別再出錯。」
  5. 表示想、希望做某事。唐·韓愈〈竹逕〉詩:「若要添風月,應除數百竿。」明·無名氏《白兔記·第一二齣》:「要知心腹事,但聽口中言。」
  1. 如果。表示假設的關係。如:「明天要是下雨,我就不去了。」
  2. 要麼的簡稱。表示選擇的關係。如:「這件事要就是不做,要就是一口氣將它完成。」

要 [ yāo ]

  1. 人體軀幹的中段部分。《說文解字·舁部》:「要,身中也。」《墨子·兼愛中》:「昔者,楚靈王好士細要,故靈王之臣,皆以一飯為節。」通「腰」。
  2. 盟約。《論語·憲問》:「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成人矣。」三國魏·何晏·集解:「孔曰:『久要,舊約也。』」
  3. 姓。如漢代有要競。
  1. 約定、約束。《樂府詩集·卷七三·雜曲歌辭十三·古辭·焦仲卿妻》:「雖與府吏要,渠會永無緣。」
  2. 邀請。晉·陶淵明〈桃花源記〉:「便要還家,設酒殺雞作食。」
  3. 求取。如:「要求」。《孟子·告子上》:「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
  4. 脅迫。如:「要挾」。《論語·憲問》:「雖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5. 攔阻、截擊。《孟子·公孫丑下》:「使數人要於路,曰:『請必無歸而造於期。』」
与 ( 與 ) yǔ/yù/yú
与 [ yǔ ]
  1. 给:赠~。~人方便。
  2.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3. 赞助,赞许:~人为善。
  4. 〈书〉等待:时不我~。
  5. 〈连〉和:我~你。山~水。
  6. 〈介〉跟;向:~虎谋皮。生死~共。
与 [ yù ]
  1. 参加:参~。~会。
与 [ yú ]
  1. 同“欤”。
清朝 qīng cháo
清晨。 三国 魏 阮籍 《咏怀》之七八:“清朝饮醴泉,日夕栖山岗。” 宋 苏辙 《僧伽塔》诗:“方丈近闻延老宿,清朝留客语逡巡。” 明 唐寅 《白发》诗:“清朝揽明镜,元首有华丝。”
清明的朝廷。《后汉书·列女传·班昭》:“吾性疏顽,教道无素,恒恐 子穀 负辱清朝。” 唐 罗隐 《中元甲子以辛丑驾幸蜀》诗之二:“敢恨甲兵为弃物,所嗟流品误清朝。” 宋 苏轼 《故李承之待制之六丈挽词》:“清朝竟不用,白首仍忧时。” 明 刘基 《拟连珠》之六八:“舞法之吏,不乐清朝。”  ——《漢語大詞典》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➊ ​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淑 shū《國語辭典》

淑 [ shú ]

  1. 清湛、清澈。《说文解字·水部》:「淑,清湛也。」《淮南子·本经》:「日月淑清而扬光,五星循轨而不失其行。」
  2. 善良、美好。如:「贤淑」、「遇人不淑」。《诗经·周南·关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1. 认为好而学习、取法。《孟子·离娄下》:「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
惹 rě《國語辭典》

惹 [ rě ]

  1. 招引。《清平山堂话本·西湖三塔记》:「只因清明都来西湖上闲翫,惹出一场事来。」明·汤显祖《紫钗记·第一三出》:「坐云霞飘飖半天,惹人处行光一片。」
  2. 牵挂。唐·李贺〈昌谷北园新笋〉诗四首之四:「古竹老梢惹碧云,茂陵归卧叹清贫。」
  3. 染上、沾著。《儒林外史·第五二回》:「我就是『羊肉不曾吃,空惹一身膻』。」
  4. 冒犯。《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记》:「阿姆我又不惹你。」元·关汉卿《窦娥冤·第一折》:「只是我那媳妇儿气性最不好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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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