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迷徒,不求师指,执着旁门法。

李道纯元代〕《百字令 示众破惑

成仙捷径,在玄关、一窍四通八达。说与学人先立志,悟后只消时霎。可笑迷徒,不求师指,执着旁门法。般精般气,到头都是兜搭。争知大道堂堂,坦平蓦直,也要师开发。会得善行无辙迹,玄牝自然开阖。一念无生,谷神不死,九转功周币。脱胎归去,大罗天上行蹋。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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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迷徒执着旁门

可笑 kě xiào
好笑。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勉学》:“若有知吾钟之不调,一何可笑。” 明 韩昌 《可笑》诗:“可笑一生事,由来错料多。” 朱自清 《论书生的酸气》:“‘酸’到这地步真是可笑又可怜了。”  ——《漢語大詞典》
迷徒 mí tú
迷失正道的人。《敦煌变文集·维摩诘经讲经文》:“若非勤诱迷徒切,争得舟航嶮浪开。”《敦煌变文集·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上从诸佛求真法,下化迷徒出苦津。”  ——《漢語大詞典》
不 bù/fǒu《國語辭典》

不 [ bù ]

  1. 否定詞。有不是、未、非等義。如:「不能」、「不法」、「不久」、「不容易」、「不好吃」、「拿不動」。
  2. 與「就」連用,表示有所選擇的意思。如:「晚上回到家的消遣,不是看書,就是聽音樂。」
  1. 用於句末,表示疑問的語氣。如:「醫生,請問他的身體狀況好不?」
  2. 用來加強語氣,往往與「好」字連用。如:「這齣戲好不精彩!」、「誤會澄清了,心情好不輕鬆!」
  3. 置於句中,用來調整音節,沒有特殊含義。《詩經·小雅·車攻》:「徒御不驚,大庖不盈。」漢·毛亨·傳:「不驚,驚也;不盈,盈也。」《楚辭·宋玉·招魂》:「被文服 纖,麗而不奇些。」漢·王逸·注:「不奇,奇也。」
  1. (「不」字在去聲字之前,變讀為陽平。)​

不 [ fōu ]

  1. 姓。如晉朝有不準。

不 [ fǒu ]

  1. 表示否定。《史記·卷一○一·袁盎鼂錯傳》:「上問曰:『道軍所來,聞鼂錯死,吳楚罷不?』」同「否 」。
  2. 表示疑問、未定。晉·陶淵明〈遊斜川〉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唐·李白〈秋浦歌〉一七首之一:「寄言向江水,汝意憶儂不?」同「否 」。

不 [ fū ]

  1. 花萼上的蒂。《詩經·小雅·常棣》:「常棣之華,鄂不韡韡。」
求 qiú《國語辭典》

求 [ qiú ]

  1. 找尋、探索、設法得到。如:「尋求」、「探求」、「實事求是」、「緣木求魚」。《呂氏春秋·慎大覽·察今》:「舟已行矣,而劍不行,求劍若此,不亦惑乎!」
  2. 懇託、乞助。如:「求助」、「懇求」、「乞求」、「祈求」、「請求」。《後漢書·卷八二·方術傳下·華佗傳》:「又有疾者,詣佗求療。」
  3. 要求。如:「苛求」、「求全責備」。《論語·微子》:「無求備於一人。」《論語·衛靈公》:「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
  4. 貪圖。《論語·子罕》:「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唐·徐夤〈潤屋〉詩:「潤屋豐家莫妄求,眼看多是與身讎。」
  5. 招引。《易經·乾卦·文言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孟子·公孫丑上》:「今國家間暇,及是時般樂怠敖,是自求禍也。」
  1. 姓。如漢代有求仲。
师 ( 師 ) shī
师 [ shī ]
  1. 教人的人:老~。导~。~傅。~生。~徒。~德。良~益友。好(hào )为人~。
  2. 擅长某种技术的人:工程~。医~。技~。
  3. 效法:~法古人。
  4. 榜样:~范。
  5. 指由师徒或师生关系产生的:~母。~兄。~弟。~妹。
  6. 对和尚或道士的尊称:法~。禅~。
  7. 军队:会~。出~。
  8. 军队的编制单位,团或旅的上一级:~长。~座。
  9. 一国的首都:京~。
  10. 姓。
指 zhǐ《國語辭典》

指 [ zhǐ ]

  1. 手掌前端分支的部分。如:「手指」。唐·白居易〈新乐府·卖炭翁〉:「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
  2. 一个指头的宽度称为「一指」。如:「三指宽的距离」。
  3. 用意、主旨。如:「言近指远」。《书经·盘庚上》:「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孟子·告子下》:「愿闻其指。」
  1. 用手指示。唐·李白〈陌上赠美人〉诗:「遥指红楼是妾家。」
  2. 朝向、对著。如:「时针正指九点。」、「狙击手把枪管指向甘迺迪。」《吕氏春秋·审分览·知度》:「非其人而欲有功,譬之若夏至之日而欲夜之长也,射鱼指天而欲发之当也。」
  3. 希望、依赖。如:「指望」、「这老太太就指著她儿子养活呢!」
  4. 斥责。《吕氏春秋·恃君览·行论》:「故布衣行此,指于国,不容乡曲。」《汉书·卷八六·王嘉传》:「千人所指,无病而死。」
  5. 直立、翘起来。如:「令人发指」。《史记·卷七·项羽本纪》:「头发上指,目眦尽裂。」
执着(执著)zhí zhuó
亦作“ 执着 ”。
(1).原为佛教语。指对某一事物坚持不放,不能超脱。《百喻经·梵天弟子造物因喻》:“诸外道见是断常事已,便生执著,欺誑世间作法形象,所説实是非法。” 唐 白居易 《传法堂碑》:“凡夫无明,二乘执著。”
(2).泛指固执或拘泥,亦指对某种事物追求不舍。《水浒传》第二二回:“我只怕 雷横 执着,不会周全人,倘或见了兄长,没个做圆活处。” 茅盾 《关于〈遥远的爱〉》:“对于人生的热爱,对崇高理想的执着,这也是对的。”
见“ 执著 ”。  ——《漢語大詞典》
旁门(旁門)páng mén
(1).指非正统的门类、流派或不正经的东西。 宋 严羽 《沧浪诗话》《答吴景仙书》:“作诗正须辨尽诸家体製,然后不为旁门所惑。” 明 沈德符 《野获编·礼部一·胡忠安》:“﹝ 胡忠安 ﹞惟务迎合取宠,且惑於方技旁门,殊无大臣之节。” 郭绍虞 《中国文学批评史》四七:“他说:‘看诗须着金刚眼睛,庶不眩于旁门小法。’”
(2).边侧的门。如:我们还是从旁门进去吧。  ——《漢語大詞典》
法 fǎ《國語辭典》

法 [ fǎ ]

  1. 律令。如:「法令」、「法律」。《韩非子·定法》:「法者,宪令著于官府。」
  2. 制度。《礼记·曲礼下》:「祭祀之礼,居丧之服,哭泣之位,皆如其国之故,谨修其法而审行之。」
  3. 范式、原则。如:「文法」、「语法」。
  4. 途径。如:「方法」、「办法」。
  5. 佛、道等的道理。如:「佛法」、「法坛」。《五灯会元·卷六·谷山藏禅师》:「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6. 方术、技巧。如:「道士作法」、「魔法」。
  7. 法国的简称。旧音ㄈㄚˋ fà。如:「中法战争」、「英法战争」。
  8. 姓。如汉代有法雄。
  1. 仿效。如:「效法」。《周易·系辞上》:「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地,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
  1. 可为法则的。如:「法书」、「法帖」。
  2. 属于佛家的。如:「法衣」、「法号」。

法 [ fā ]

  1. 在「没法儿」、「想个法儿」等语词中的音读。

法 [ fá ]

  1. 参见「法子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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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