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人之得,如己之得。

李昌龄宋代〕《太上感应篇

  太上曰: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算减则贫耗,多逢忧患,人皆恶之,刑祸随之,吉庆避之,恶星灾之,算尽则死。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月晦之日,灶神亦然。凡人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其过大小,有数百事,欲求长生者,先须避之。是道则进,非道则退。不履邪径,不欺暗室。积德累功,慈心於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昆虫草木,犹不可伤。宜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不彰人短,不炫己长。遏恶扬善,推多取少。受辱不怨,受宠若惊。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禄随之。众邪远之,神灵卫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

  欲求天仙者,当立一千三百善,欲求地仙者,当立三百善;苟或非义而动,背理而行。以恶为能,忍作残害。阴贼良善,暗侮君亲。慢其先生,叛其所事。诳诸无识,谤诸同学。虚诬诈伪,攻讦宗亲。刚强不仁,狠戾自用。是非不当,向背乖宜。虐下取功,谄上希旨。受恩不感,念怨不休。轻蔑天民,扰乱国政。赏及非义,刑及无辜。杀人取财,倾人取位。诛降戮服,贬正排贤。凌孤逼寡,弃法受赂。以直为曲,以曲为直。入轻为重,见杀加怒。知过不改,知善不为。自罪引他,壅塞方术。讪谤贤圣,侵凌道德。射飞逐走,发蛰惊栖,填穴覆巢,伤胎破卵。愿人有失,毁人成功。危人自安,减人自益。以恶易好,以私废公。窃人之能,蔽人之善。形人之丑,讦人之私。耗人货财,离人骨肉。侵人所爱,助人为非,逞志作威,辱人求胜。败人苗稼,破人婚姻。苟富而骄,苟免无耻,认恩推过。嫁祸卖恶。沽买虚誉,包贮险心。挫人所长,护己所短。乘威迫胁,纵暴杀伤。无故剪裁,非礼烹宰。散弃五谷,劳扰众生。破人之家。取其财宝。决水放火,以害民居,紊乱规模,以败人功,损人器物,以穷人用。见他荣贵,愿他流贬。见他富有,愿他破散。见他色美,起心私之。负他货财,原他身死。干求不遂,便生咒恨。见他失便,便说他过。

  见他体相不具而笑之。见他才能可称而抑之。埋蛊厌人,用药杀树。恚怒师傅,抵触父兄。强取强求,好侵好夺。掳掠致富,巧诈求迁。赏罚不平,逸乐过节。苛虐其下,恐吓於他。怨天尤人,呵风骂雨。斗合争讼,妄逐朋党。用妻妾语,违父母训。得新忘故。口是心非,贪冒於财,欺罔其上。造作恶语,谗毁平人。毁人称直,骂神称正,弃顺效逆,背亲向疏。

  指天地以证鄙怀,引神明而鉴猥事。施与後悔,假借不还。分外营求,力上施设。淫欲过度,心毒貌慈。秽食馁人,左道惑众。短尺狭度,轻秤小升。以伪杂真,采取奸利。压良为贱,谩蓦愚人,贪婪无厌,咒诅求直。嗜酒悖乱,骨肉忿争。男不忠良,女不柔顺。不和其室,不敬其夫。每好矜夸,常行妒忌。

  无行於妻子,失礼於舅姑,轻慢先灵,违逆上命。作为无益,怀挟外心。自咒咒他,偏憎偏爱。越井越灶,跳食跳人。损子堕胎,行多隐僻。晦腊歌舞,朔旦号怒。

  对北涕唾及溺,对灶吟咏及哭。又以灶火烧香,秽柴作食。夜起裸露,八节行刑。唾流星,指虹霓。辄指三光,久视日月,春月燎猎,对北恶骂。无故杀龟打蛇,如是等罪,司命随其轻重,夺其纪算。算尽则死,死有余责,乃殃及子孙。又诸横取人财者,乃计其妻子家口以当之,渐至死丧。若不死丧,则有水火盗贼,遗亡器物,疾病口舌诸事,以当妄取之直。又枉杀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杀也。

  取非羲之财者,譬如漏脯救饥,鸩酒止渴,非不暂饱,死亦及之。夫心起於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或心起於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其有曾行恶事,後自改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所谓转祸为福也。故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胡不勉而行之。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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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人

见人(見人)jiàn rén
(1).中人,见证人。 元 武汉臣 《老生儿》第二折:“你要借钱,我问你要三箇人,要一箇保人,要一箇见人,要一箇立文书人。” 元 无名氏 《碧桃花》第四折:“只是其间委曲,怎生得箇明白的见人可也好那。”《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三:“特请亲家到来,做个见人,与我每画个字儿。”
(2).谓与人相见。《红楼梦》第四六回:“还这么闹起来,怎么见人呢?”  ——《漢語大詞典》
之 zhī《國語辭典》

之 [ zhī ]

  1.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2.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3.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1.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2.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3.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4.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1.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1.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2.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3.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1.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2.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3.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4.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1.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得 dé/děi/de《國語辭典》

得 [ dé ]

  1. 获、取。与「失」相对而言。如:「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孟子·告子上》:「求则得之,舍则失之。」
  2. 演算产生结果。如:「三三得九。」
  3. 遇。如:「得便」、「得空即前往拜访。」
  4. 契合、适宜。如:「得体」、「得法」。汉·王襃〈圣主得贤臣颂〉:「聚精会神,相得益章。」
  5. 快意、满足。《史记·卷六二·管晏传》:「意气扬扬,甚自得也。」
  6. 可以、能够。如:「得过且过」、「不得抽烟!」、「得饶人处且饶人」、「所有员工均得摸彩。」
  7. 用于谈话终了之时,表反对、禁止或同意。如:「得了,别再出馊主意了!」、「得,我们就照你的方法去做。」
  1. 相当于「何」、「岂」、「那」、「怎」、「难道」等,表示反诘的语气。唐·杜甫〈后苦寒行〉二首之二:「巴东之峡生凌澌,彼苍回斡人得知。」
  1. 置于动词之后,无义。唐·杜甫〈绝句漫兴〉诗九首之二:「恰似春风相欺得,夜来吹折数枝花。」

得 [ de ]

  1. 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表示结果或性状。如:「跑得快」、「觉得很好」、「美得冒泡」。

得 [ děi ]

  1. 应该、必须、需要。如:「你总得让我把话说完。」《红楼梦·第六六回》:「出了月就起身,得半个工夫才回来。」

得 [ dǎi ]

  1. 遭受。如:「他作恶多端,得了报应也是应该的。」
如 rú《國語辭典》

如 [ rú ]

  1. 顺从、依照。如:「如约」、「如命」。《左传·宣公十二年》:「有律以如己也。」晋·杜预·注:「如,从也。」
  2. 如同、好像。如:「爱人如己」、「数十年如一日」。唐·白居易〈琵琶行〉:「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
  3. 往、至。如:「如厕」。《左传·隐公五年》:「公将如棠观鱼者。」
  4. 及、比得上。如:「远亲不如近邻」。《史记·卷七·项羽本纪》:「夫被坚执锐,义不如公;坐而运策,公不如义。」
  5. 表示举例。如:「例如」、「譬如」。
  1. 于,表示比较。《吕氏春秋·仲秋纪·爱士》:「人之困穷,甚如饥寒。」
  1. 假若。《论语·述而》:「如不可求,从吾所好。」《镜花缘·第四回》:「姑且施恩,再限两个时辰。如再无花,就怨不得朕了。」
  2. 或者。《论语·先进》:「安见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
  1. 形容词词尾。相当于「然」,表情形或状况。如:「突如其来」。《论语·述而》:「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
  1. 姓。如三国时魏国有如淳。
己 jǐ《國語辭典》

己 [ jǐ ]

  1. 天干的第六位。
  2. 排列次序等第的用字。在戊之后,表示第六。如:「三年己班」。
  3. 二一四部首之一。
  1. 自称,犹自己、己身。如:「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论语·颜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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