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计稽图牒,农功富秉{禾七}。

陈造宋代〕《均州赠应守沈倅

闻道均阳郡,平时百万家。
客行休访古,世异定兴嗟。
逐逐才为市,通通亦掺挝。
仅成新聚落,那复旧豪奢。
属者歌箫地,连畦蔓瓠瓜。
今来冠盖侣,荐箸欠鱼暇。
狭路几沙碛,颓垣剩土花。
街尘坌鸟雀,屋影暗桑麻。
恐有如鸮鹏,仍惊攫肉鸦。
遗基满空阔,面势踞谽谺。
一水纡龙脊,群峰簉犬牙。
封疆界梁楚,形胜引黔巴。
郡计稽图牒,农功富秉{禾七}。
吏庸常报最,帝泽向来赊。
劫火延中夏,髦头震四遐。
风声离夷裔,俗羽堕奇衷。
谷蓄宁关虑,山荒久废畲。
腰间尚牛犊,篱脚漫豵豝。
久矣皇恩洽,悠哉户籍加。
帅车初柅轨,倅戍未归槎。
厚本还千载,移风待两衙。
抚摩端不苟,悃愊信无华。
已日知胥悦,为生渐有涯。
耕耘捐末务,惰窳弃前瑕。
条教须源委,浮淫计蘖芽。
要能潴郑白,不必漕褒斜。
号召人投袂,污邪岁满车。
腾陵倾献替,陆续拜亨嘉。
绩效烦银笔,人才况绛纱。
翰藩仍庶富,馀付史臣夸。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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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牒农功{}。

郡 jùn《國語辭典》

郡 [ jùn ]

  1.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域的名称。周时县大郡小,以县统郡,至秦始皇时,废封建,行郡县,郡大县小,以郡统县,汉以后历代因袭,隋唐时曾罢郡置州,宋时改郡为府。《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
  2. 姓。如明代有郡敬。
计 ( 計 ) jì
计 [ jì ]
  1. 核算:~时。~量(liàng )。~日程功。
  2. 测量或核算度数、时间、温度等的仪器:晴雨~。湿度~。
  3. 主意,策略:~策。~谋。
  4. 谋划,打算:~划。~议。
  5. 姓。
稽 jī/qǐ《國語辭典》

稽 [ jī ]

  1. 停留、延迟、拖延。南朝梁·简文帝〈陇西行〉三首之三:「回山时阻路,绝水亟稽程。」《警世通言·卷二四·玉堂春落难逢夫》:「圣旨发回原籍,不敢稽留,收拾轿马和家眷起身。」
  2. 积存、囤积。《史记·卷三○·平准书》:「蓄积余业,以稽市物。」
  3. 考证、考核、查考。如:「稽查」。《晋书·卷三五·裴秀传》:「博学稽古,自少知名。」
  4. 计较、责难。《汉书·卷四八·贾谊传》:「妇姑不相说,则反唇而相稽。」
  5. 卜问。《书经·洪范》:「稽疑,择建立卜筮人。」《楚辞·王逸·卜居章句序》:「稽问神明,决之蓍龟。」
  1. 准则、楷模。《老子·第六五章》:「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荀子·儒效》:「千举万变,其道一也,是大儒之稽也。」
  2. 姓。如春秋时秦国有稽黄。

稽 [ qǐ ]

  1. 参见「稽首」、「稽颡」等条。
图牒(圖牒)tú dié
亦作“ 图谍 ”。
(1).图籍表册。 汉 蔡邕 《上汉书十志疏》:“道至深微,不可独议。郎中 刘洪 密於用筭,故臣表上 洪 ,与共参思图牒。” 唐 白居易 《许昌县令新厅壁记》:“若其官邑之省置,风物之有亡,田赋之上下,盖存乎图谍。” 宋 沈括 《梦溪笔谈·杂志一》:“ 温州 雁荡山 ,天下奇秀,然自古图牒,未尝有言者。”
(2).犹谱牒。 明 宋濂 《张氏谱图序》:“其迁 江阴 者,则不知始于何世,图谍丧漫,不可钩考。”
(3).指图谶。《北齐书·文宣帝纪》:“图谍潜藴,千祀彰明,嘉禎幽秘,一朝纷委,以表代德之期,用启兴邦之迹。”《旧唐书·唐俭传》:“明公日角龙庭, 李 氏又在图牒,天下属望,非在今朝。”  ——《漢語大詞典》
农功(農功)nóng gōng
农事。《左传·襄公十七年》:“ 宋 皇国父 为大宰,为 平公 筑臺,妨於农收。 子罕 请俟农功之毕,公弗许。” 汉 晁错 《论贵粟疏》:“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荍中怪》:“ 长山 安翁 者,性喜操农功。”  ——《漢語大詞典》
富 fù《國語辭典》

富 [ fù ]

  1. 财物充裕、充足。如:「富裕」、「富有」、「富饶」、「富足」。《后汉书·卷八○·文苑传上·杜笃传》:「昔在强秦,爰初开畔,霸自歧、廱,国富人衍。」
  2. 包容很多的。如:「富丽堂皇」、「文富辞丰」。
  3. 壮盛。南朝陈·周弘让《答王裒书》:「昔吾壮日,及弟富年。」
  1. 财产、财物。如:「财富」。《礼记·大学》:「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
  2. 姓。如东周有富辰。
  1. 使丰裕。如:「富国强兵」。《论语·子路》:「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
秉 bǐng《國語辭典》

秉 [ bǐng ]

  1. 成把、成束的谷物。《说文解字·又部》:「秉,禾束也。」《诗经·小雅·甫田》:「彼有遗秉,此有滞穗。」梁·范缜〈神灭论〉:「岂不以僧有多稌之期,友无遗秉之报?」
  2. 量词。古代计算容量的单位。十六斛为「一秉」。《集韵·上声·梗韵》:「秉,或曰粟十六斛为秉。」《论语·雍也》:「冉子与之粟五秉。」
  3. 权柄。《管子·小匡》:「治国不失秉,臣不如也。」《史记·卷七九·范 睢蔡泽传》:「吾闻先生相李兑,曰『百日之内持国秉』,有之乎?」通「柄」。
  4. 姓。如汉代有秉宽。
  1. 用手执握。《文选·古诗十九首·生年不满百》:「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
  2. 保持、坚持。唐·皇甫冉〈太常魏博士远出贼庭江外相逢因叙其事〉诗:「秉节身常苦,求仁志不违。」元·刘时中〈端正好·众生灵遭魔障套·三煞〉:「这相公主见宏深,秉心仁恕。」
  3. 主持、掌握。《诗经·小雅·节南山》:「秉国之均,四方是维。」《新唐书·卷八四·李密传》:「(王儒信)​劝让自为大冢宰,总秉众务,收密权。」
  4. 根据、依循。如:「秉公处理」。
禾 hé《國語辭典》

禾 [ hé ]

  1. 谷类植物的总称。《诗经·豳风·七月》:「十月纳禾稼。」唐·李绅〈古风〉诗二首之二:「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2. 姓。如宋代有禾实。
  3. 二一四部首之一。
七 qī《國語辭典》

七 [ qī ]

  1. 介于六与八之间的自然数。大写作「柒」,阿拉伯数字作「7」。
  2. 文体名。参见「七体 」条。
  3. 民俗称丧事每七日设奠一次为「作七」,由头七到尾七共需进行七次,称为「七七」。《北史·卷八一·儒林传上·孙惠蔚传》:「从绰死后,每至七日至百日,灵晖恒为绰请僧设斋行道。」《喻世明言·卷一○·滕大尹鬼断家私》:「善继只是点名应客,全无哀痛之意,七中便择日安葬。」
  1. (「七」字通常读为阴平,惟口语中连用在去声字及轻声字之前时读为阳平,如:「七月」、「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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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