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隔江潮兼夕到,居莲地势两州分。

陈郁宋代〕《郑石帚贻书寄诗谢

贪卧苏台一片云,嘉招虚辱远移文。
吟人多半来投刺,倦客深惭自增门。
路隔江潮兼夕到,居莲地势两州分。
酬恩别有男儿事,它日逢君仔细论。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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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隔江潮兼夕地势两州

路隔
净住子今各既知至德有归邪正异趣善恶分径凡圣路隔  ——《韵府拾遗 陌韵》
江潮 jiāng cháo
江河下游的潮汐现象。因外海潮波沿江河上溯,致使水位定时涨落。亦泛指江河中的波涛。 唐 刘长卿 《饯王相公出牧括州》诗:“江潮淼淼连天远,旌旆悠悠上岭翻。” 宋 张先 《浣溪沙》词:“楼倚春江百尺高,烟中还未见归橈,几时期信似江潮?” 郁达夫 《采石矶》:“﹝他﹞心里的一种悲感,竟同江潮似的涌了起来。”  ——《漢語大詞典》
兼夕 jiān xī
犹连夜,当夜。 宋 岳珂 《桯史·郑少融迁除》:“既而 少融 益亹亹论事,敢於劘上,上亦忻然纳之,无忤。八年,遂兼夕拜东宫春坊。”  ——《漢語大詞典》
到 dào《國語辭典》

到 [ dào ]

  1. 抵达、到达。如:「火车到站」、「支票到期」、「坚持到底」。《文选·江淹·恨赋》:「人生到此,天道宁论。」
  2. 往、去。如:「到非洲丛林探险。」、「我晚上到你家拜访。」
  1. 周密。如:「若有不到之处,尚请多多包涵!」《晋书·卷三二·后妃传下·康献褚皇后传》:「所奏恳到,形于翰墨,执省未究,以悲以惧。」《文选·袁宏·三国名臣序赞》:「君亲自然,匪由名教,敬授既同,情礼兼到。」
  1. 姓。如南朝宋有到彦之。
居 jū《國語辭典》

居 [ jū ]

  1. 住。《论语·学而》:「居无求安」。《孟子·离娄下》:「颜子当乱世,居于陋巷。」
  2. 坐下。《论语·阳货》:「居,吾语汝。」
  3. 存积、储存。如:「奇货可居」。《汉书·卷五九·张汤传》:「信辄先知之,居物致富,与汤分之。」
  4. 处、位于。《孟子·离娄上》:「居下位而不获于上。」唐·刘禹锡〈咏史〉诗二首之二:「同遇汉文时,何人居贵位?」
  5. 占有。《晋书·卷三四·羊祜传》:「天下不如意,恒十居七八。」
  6. 存有、怀著。如:「居心叵测」。
  1. 住所。如:「故居」、「新居」、「迁居」。
  2. 住宅、茶楼、饭馆等场所的称号用字。如:「为善长乐居」、「明湖居」、「德林居」。
  3. 姓。如明代有居节。

居 [ jī ]

  1. 用于句末,表示疑问的语气。《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谁居?其孟椒乎!」《礼记·檀弓上》:「何居?我未之前闻也。」
莲 ( 蓮 ) lián
莲 [ lián ]
     ◎ 多年生草本植物,生浅水中。叶子大而圆。花大,有粉红、白色两种。种子称“莲子”,包在倒圆锥形的花托内,合称“莲蓬”。地下茎肥大而长,有节,称“”。种子和地下茎均可食(亦称“”、“芙蓉”、“芙蕖”、“菡萏”):~藕。~房(❶莲蓬;❷指僧人的居室)。~座(❶莲花的底部;❷佛像的座位,由佛座多为莲花形而得名)。
地势(地勢)dì shì
亦作“ 地埶 ”。
(1).埶,“ 势 ”的古字。土地山川的形势。《周礼·考工记·匠人》:“凡天下之地势,两山之间,必有川焉。”《史记·高祖本纪》:“ 秦 ,形胜之国,带 河 山 之险,县隔千里……地埶便利,其以下兵於诸侯,譬犹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 汉 张衡 《南都赋》:“尔其地势,则 武闕 关其西, 桐栢 揭其东。” 宋 梅尧臣 《五月十三日大水》诗:“我家地势高,四顾如湖淲。” 碧野 《没有花的春天》第二章:“两天后由一个行地理的风水先生用罗盘在后山顶上勘定了地势。”
(2).埶,“ 势 ”的古字。地位;权势。《尹文子·大道上》:“吾亦不敢据以为天理,以为地势之自然者尔。”《后汉书·党锢传·尹勋》:“宗族多居贵位者,而 勋 独持清操,不以地埶尚人。”《隋书·艺术传·庾质》:“ 玄感 地势虽隆,德望非素,因百姓之劳苦,冀侥倖而成功。” 宋 苏轼 《乞罢学士除闲慢差遣札子》:“盖缘臣赋性刚拙,而宠禄过分,地势侵迫,故致纷紜,亦理之当然也。”
(3).埶,“ 势 ”的古字。指地方上的情形。《西游记》第六七回:“你这贵处,地势清平,又许多人家居住,更不是偏僻之方,有甚么妖精,敢上你这高门大户?”  ——《漢語大詞典》
两州(两州)
唐 白居易 醉封诗筒寄微之 为向两州邮吏道,莫辞来去递诗筒。
宋 欧阳修 奉答子履学士见赠之作 豫约诗筒屡来往,两州鸡犬接封疆。
《韵府拾遗 尤韵》:后汉书蔡邕传朝议以州郡相党人情比周乃制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相对监临至是复有三互法  ——《骈字类编》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➊ ​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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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